肩负起自己的责任
2008-10-27 14:52:27 阅读(57) 评论(4)
《首座》杂志刊登了我的专访以后,她很快就打电话来,责怪我为什么不先告诉她,骂我极度的自恋,照片弄的很像商人,很恶心,如此云云。这就是细细。
曹晓岚,形容纤巧娇弱,性情温柔沉默,极度敏感,因为痴迷黄碧云笔下的叶细细,遂改名。
我评断叶细细是:一个为爱痴迷的病态女子,她必定认真的补充,“病态而妖艳”。而她却平实朴素着,随便几十元的衣服,搭配起来,很是销魂,我第一眼看她的时候,想到一个词“烟视媚行”。
从中医药报社出来,她便进了新女报,看她消瘦的样子,我还真想让她在中医药报社多呆一段时间,报社的下面,是绵延1
2008-10-27 14:38:53 阅读(24) 评论(2)
2008-10-27 14:27:08 阅读(20) 评论(2)
2008-10-27 14:14:03 阅读(11) 评论(1)
昨晚看过两个故事,因为感动中夹带一丝丝的伤感,写下我的读后感。
男孩子喜欢女孩子。
男孩子坚持给女孩子写信,无论男孩子漂泊到那个城市,明明知道女孩子不会回一封信,还是一如既往,因为他太爱她了,只是他的爱没有烟花般的瑰丽绚烂,却如地火般滚烫,即便他看着她挽着另外一个男生的胳膊逛街,他还是微笑的。
他想,毕竟在这个世界,又多了一个人爱她。
这种爱,之前我是无法理解甚至无法忍受的。如今,经历了些事情,我能感觉到他那时内心的温和、柔软,我能理解他眸子里的微笑。
这种爱,纯净无暇,或许不是所有的女孩都喜欢的那种霸道占有极具排他性,它却清楞楞的着实让人珍视和感动。
一个人,有爱和被爱的权利,你可以不喜欢他,不喜欢他的爱,可以不接受,但是你无法也没有权利去阻止他在爱你,继续爱你。
故事的结局,或许我们都想不到,男孩子给自己说,写满
2008-10-27 11:12:42 阅读(14) 评论(1)
2007-12-23 14:37:25 阅读(119) 评论(4)